全国省份的行政排名顺序有多种方式,以下提供几种常见的排序方式:
按地理分区排序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按人口数量排序(此排序方式不固定,以下为一种可能的排序):
广东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江苏省
四川省
河北省
湖南省
浙江省
福建省
湖北省
安徽省
按经济总量排序(此排序方式不固定,以下为一种可能的排序):
广东省
江苏省
山东省
浙江省
河南省
河北省
福建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安徽省
按行政区划代码排序(此排序方式不固定,以下为一种可能的排序):
北京市(京)
天津市(津)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内蒙古自治区(蒙)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上海市(沪)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海南省(琼)
重庆市(渝)
四川省(川)
贵州省(黔)
云南省(滇)
西藏自治区(藏)
陕西省(陕)
甘肃省(甘)
青海省(青)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台湾省(台)
以上排序方式仅供参考,实际排名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标准和数据来源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