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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的食堂对制售冷食类食品的要求是什么?

中小学的食堂对制售冷食类食品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不得制售高风险食品:

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确保食品熟透:

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冷链食品管理:

加强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的冷链食品。

禁止销售特定冷食品:

禁止销售由当地食药监局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上市的制冷食品之外的其他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

食品卫生与安全:

确保每个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保质期与变质检查:

确保食品不过期且未发生变质。

综上所述,中小学食堂在制售冷食类食品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熟透度,以保障学生的健康。